一、依據:
1.依據內政部頒訂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遴用標準及培訓辦法」規範辦理。
2.內政部98年2月27日召開研商機構因應「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等法規新舊法令規定銜接處理事宜專案會議決議辦理。
二、緣起:
在新苗服務心智障礙者多年的經驗中,不僅更瞭解心智障礙者所需求的服務面向,更瞭解到適時提高工作人員專業工作能力是極為重要的,不僅是因工作人員平常因忙於教養工作或者是行政工作,少有機會自我充實,更是為著提昇與增強工作人員在輔導與處理個案狀況的能力,亦是因為學說不斷的演進,服務人員之前所受的專業訓練,在個案處遇方式方面可能和現今不符合,或者是有更為完善的處理方式,基於此,適時的辦理人員在職訓練是重要且有其必要性的。
而近年來內政部對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工作人員要求愈來愈嚴格,雖已給予機構服務人員相關專業訓練,然考量到機構實際運作時會有不同需求,以及身障福利服務機構需要教保員不斷更新最新專業服務,因此該進階課程之安排乃依內政部專業需求與實際社會福利服務趨勢進行統整課程規劃,不僅可以激發服務多元化的考量及服務人員能在工作上之創新服務、並藉以提高服務效能,亦相信在課程結束後服務者對助人工作更具有向心力,亦對訓練上的靈感激發更有助益。
活動時間:99年4月17日至9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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